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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本科学生选修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程的通知
2010年06月25日 09:50 海南大学法学院 点击:[]

各学院、各学生班:

2010~2011学年第1学期全校选修课程学生网上选课从6月28日起进行,选课前请认真阅读学生手册中有关学分制条例的内容,并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及《海南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海大教[2010]2号)、《关于儋州校区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学生选课有关要求的补充通知》)相关规定进行选课。如因学生本人未按照规定而造成学分修读不足,不能如期毕业的,由学生本人负责。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好学生的选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选课

(一)选课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专业选修课选课,时间自2010年6月28日8:00至2010年6月30日17:00。

第二阶段为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选课,时间自2010年7月1日8:00至2010年7月7日17:00。

第三阶段为课程退选或改选,时间自2010年8月30日8:00至2010年9月12日17:00。

第三阶段结束后,视为课程选定,学生不得申请变更。

(二)选课范围

1、选课范围包含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及专业相关选修课两类,其中,专业相关选修课指:学科基础限定选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专业自由选修课及专业选修课。

2、所开设的专业相关选修课程授课面向对象小于60人的,选课人数需达到30人以上方可开设;面向对象大于60人的,选课人数需达到40人以上方可开设。未达到开课人数要求的课程停开。

3、面向艺术类、建筑类相关专业开设的选修课如人数无法达到开课要求,报教务处另行处理。

(三)操作流程

1、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

登陆学校正方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jwgl.hainu.edu.cn)→网上选课→全校性选修课,选择相应课程和教师姓名(注:课程名称和任课教师姓名必须一致),最后点击提交即可。若选课成功后,可以在“已选课程”一栏查看到已选课程。

2、专业相关选修课

登陆学校正方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jwgl.hainu.edu.cn)→网上选课→专业选修课→本专业选课,然后选择相应的课程,再按系统提示完成相应操作即完成选课。

二、相关说明

1、申请修读选修课程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定,对一学期累计1/4以上(含1/4)时间未到课的学生,取消其考试资格,该课程考核成绩以缺考记入成绩册,归入本人档案。

2、当学期未参加课程网上评价及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有缺考记录的学生系统将自动禁止其参加下一学期的选课。

3、依据《海南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生应当跨学部(儋州校区学生在该校区内跨学院)选课且每位学生每学期选课最多不超过2门,同类课程只能选读1门。

3、其余未尽事宜,请学生认真阅读《海南大学大学生手册》中《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本科教育学分制条例》的相关规定。

4、如登录密码等原因无法正常登录的学生请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咨询解决。

5、学生选课成功后,请注意上课地点和时间。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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