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团委根据《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评选二〇〇九年至二〇一〇学年度海南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海大团[2010]3号)的文件要求,在各团总支、支部及团学社机构推荐基础上,经法学院团委委员会会议讨论,拟推荐以下集体、个人参选校级团内评优活动。 一、推荐参评集体:
1. 校级五四红旗团委:法学院团委
2. 校级五四红旗团总支:2007级法学团总支
3. 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2009级文科实验班
二、推荐参评个人:
1. 校级优秀共青团员(15名):赵国静、王亚琼、常耀丹、庞维俊、石春雷、邓鹏图、吕浩、龚春枝、姚建平、刘莹、李倩、孙磊、李春鹤、季江凯、高鸣
2. 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10名):祝娟、梁晶、李彭、张世友、郭雷、潘璇、李洪韬、张倍倍、国珺、穆学祥
公示期:4月21至4月23日。欢迎同学监督,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异议,逾期反映,不予受理。
院团委: 66199190,E-mail:faxueyuantw@sina.com
特此公示
共青团海南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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