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学校“五一劳动之星”的工作方案
按照《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海南大学“五一劳动之星”的通知》要求,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推荐条件
按照学校规定
二、推荐指标
依据通知第五项规定,我院可向学校推荐3名教职工作为“五一劳动之星”评选对象,其中教师2名,行政人员1名。
三、推荐程序与人选
1、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1:2比例,每个支部向学院党委推荐2名人选,共6名。
2、根据各党支部推荐人选,经学院党委讨论提名,推荐3名教职工作为学校“五一劳动之星”评选对象。
3、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最后确定推荐评选对象。
4、公示评选对象名单。
5、报送学校参加评选。
四、推荐小组成员
组长:叶英萍王琦
成员:李昌郁、邓和军、刘云亮、黎其武、虞衍聪
陈秋云、王子晏
五、完成时间
1、各党支部于4月17日(周二)中午前提交推荐名单;
2、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2018年4月18日(周三)确定推荐人选;
3、公示时间:4月18日至20日,共3天;
4、上报时间:4月20日。
附件: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海南大学“五一劳动之星”的通知
//www.pwnwords.com/stm/vnew/2018410/10504938.shtml
法学院党委
二O一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