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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法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及实施细则
2015年05月26日 09:32 海南大学法学院 点击:[]

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分专业测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包括两门考试科目(专业知识和专业英语),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

1.专业知识

①考试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上午8:30-11:30

②专业知识考试的试题命制和阅卷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2.专业英语

①考试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下午14:30-17:30

②专业知识考试的试题命制和阅卷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3.专业测试两门考试科目的考试地点统一安排在海甸校区四号教学楼614教室。 二、面试

面试工作安排在2015年5月27日下午3点在社科楼C座717室进行。每位复试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

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由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主要包括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综合素质等方面,全面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的潜能。面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40分,英语表达能力20分,综合素质40分。 三、体格检查

考生本人持《海南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附件3,由各学院发放)自行到海南大学医院或其他二等甲级以上的医院体检,并务必于6月1日前将体检结果送回到相关学院。各学院不得拟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四、拟录取

资格考试(初试)成绩只作为是否进入下阶段测试和面试的条件,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是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学院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本学科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各学科的拟录取人选。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知识成绩×30%+专业英语成绩×20%+面试成绩×50%。

1.各学科招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的考生)不得超过本学科招生计划的20%。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海南大学法学院

2015年5月25日

附:海南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复试考生名单

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

霍俊阁 105895100000020

王霖 105895100000025

林婷 105895100000033

于雅璁 105895100000035

李永 105895100000036

陶海峰 105895100000037

余敬 105895100000040

郑坚铭 105895100000054//www.pwnword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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