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2023级特色班招生方案》文件精神,由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查,现将符合申请2023级法学(纪检监察法治人才班)的学生名单(见附表)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材料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有事实依据,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
投诉电话:66270367(卢老师)
投诉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社科楼C栋112室
公示期限:2024年4月29日至4月30日12:00。
海南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