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晚,杨紫烜教授在我院模拟法庭为广大师生做了一场题为“关于经济法的几个基本问题”的讲座。讲座由法学院首任院长王峻岩教授主持。 讲座中,杨教授给在场的师生们讲授了经济法中四个基本的问题。首先是关于经济法与经济法学的关系问题。杨教授认为前者是表示一个法的部门,后者是代表一门学科,二者之间既有共性又有个性,不可混为一谈。其次是先有经济法还是先有经济法律关系的问题。杨教授指导我们应该要从最基本的概念和知识入手,才能正确的厘清二者的先后关系。第三个问题是,涉外经济法律关系究竟是属于经济法的范畴还是国际经济法的范畴;第四个问题是如何界定规范性文件的部门法属性。 虽然杨教授年近八十,但是依旧精神矍铄,条理清晰,深入浅出的为在场的师生们讲解,并且在讲座中时不时跟同学们做现场互动,交流对问题的看法,指导同学们一些思考、分析问题的方法,使师生们受益匪浅。作为当今中国经济法学界的泰斗级人物,杨教授治学严谨的大家风范深深地鼓舞着在场的每个人。
附杨教授的讲座稿件
杨紫烜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