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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民事诉讼法学者李浩教授应邀为法学院师生作学术报告
2013年05月27日 10:32 海南大学法学院 点击:[]

2012年5月23日下午,我国著名民事诉讼法学者、博士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李浩教授受我院邀请,在学校2号教学楼207教室作了题为“民事证据制度的若干重大问题”的专题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副院长王琦教授主持,学院部分教师及近200名学生参加了本次报告会。 李浩教授采取“以案例提出问题—洞悉问题—解决问题”的互动报告方式,对当前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在审判实务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做了系统全面的介绍。李教授通过十个典型案例,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阐释:一是,事实认定与证据。对此李浩教授提出三个问题,如为什么说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目光应当在事实与规范间往返流转?法官要解决的事实问题争议多,还是法律问题争议多? 诉讼中的事实有哪几个层面?李教授指出,裁判过程中法官所要解决的事实问题要多于法律问题;而且诉讼中的事实有三个维度,即诉前发生的客观事实、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及裁判认定的事实。二是,证据的属性问题。李教授重点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了详尽阐述。三是,间接证据的运用与证明标准问题。李教授提出了“锁链式”与“圆环式”两种证明方式。四是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李教授指出,举证责任的本质在于结果责任,而且提出运用举证责任下判时应具备五个条件:第一,原告提出了有说服力的主张;第二,被告提出了有说服力的反主张;第三,对争议事实有证明的必要;第四,用尽了程序上许可的和可能的证明手段;第五,口头辩论已结束,但法官心证不足的情形仍未得到改变。 整个报告会,李浩教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方式与全体师生共享才智,赢得师生阵阵掌声,不仅使师生从中受益匪浅,而且引领师生对民事证据问题的研究朝着更为理性的方向迈进。(安晨曦、黄国瑜、郭尚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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