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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法学家张晋藩先生做客法学院天涯法律讲堂
2012年11月21日 11:00 法学院 点击:[]

11月20日下午,法学院模拟法庭座无虚席,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晋藩先生做客我院天涯法律讲堂,为我院师生做了题为“中国法律史与民族精神”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首任院长王峻岩教授主持。 报告会上,张先生首先引导同学们回顾了中国法制和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历史发展,他认为中国法制史的发展始于民国时期,奠基人是梁启超先生,其间涌现了大批优秀学者,梳理了庞大的中华法制发展史,构建了系统的中国法制史学科。他们在民族危机深重之时,提出了复兴中华法系的口号,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对民族精神的深入解读做了突出贡献。随后,张先生引经据典,从四个方面生动地向同学们阐释了中华民族精神在中国法制发展过程中的体现与传承。首先,张先生认为中国法制历来重理性思考,不受宗教干扰。在历代立法方面,呈现出因时立法,因势立法,因地立法,因族立法,因俗立法五个特点。在司法方面,中国法制遵循“因案成例”的原则,条例的成型源于对司法实践成功经验的总结,重视理性思考,不受宗教思想控制。其次,张先生认为中国法制重教化,轻刑责。礼用以诱导人的意志,乐用以调和人的声音,政用来统一人的行动,刑用来防止奸乱。“礼乐政刑”用来使民心同一而使天下政治太平,充分体现了礼先刑后的礼制观念。再次,张先生提出中国法制重诚信,远欺瞒。“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王安石提出“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古人的日常交往中极其看重诚信;最后,张先生提出中国法制重和谐,息争讼。古人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讲究顺应自然,“三月不砍树,二月不捕鱼”,“秋冬行刑”与“立春后不决死刑”等制度都是这一追求的体现。 王峻岩教授对张先生的讲座做了总结,认为我们应该以史为鉴,重视、挖掘历史中的民族精神。同时,王教授向同学们提出了重视法制史中的理念,将其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相结合,在不断学习中发扬民族精神的期望。张先生对中国法制史中的民族精神做了精悍深邃的解读,使法学院师生在畅享精彩绝伦的知识盛宴的同时领略了前辈大家广博睿智的学术风采。 张晋藩先生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曾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中国法律史研究所所长、国家重点学科法律史学的学科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张晋藩先生作报告

张晋藩先生为我院题词

王峻岩教授讲话

报告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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