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0日,我院副院长王琦教授带领李昌郁老师及实习带队老师胡明玉,前往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实习期中检查,就此举行了座谈会。王琦副院长、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李润合、实习指导老师反贪局局长刘东、公诉一处副处长张纳军、侦监处副处长蒙丽英、民行处副处长张杰栋等及我院实习学生参加了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实习生徐丹丹等依次发言,一致认为在市检察院的实习收获颇多,指导老师认真、负责,对他们的生活、学习都非常关心。实习指导老师也依次发言,介绍了该部门实习学生平日的工作情况,普遍认为我院实习学生勤奋、主动、谦虚、好学,理论功底扎实,总体表现良好,并就如何改进实习工作提出了一些宝贵意见。尤其是刘东局长提出了几个非常好的建设性意见:一是加强实习前的前期培训,包括业务、纪律、制度等方面的培训;二是让学生完整地参与一至两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三是实习部门的指定要有针对性;四是对实习指导老师的指导行为要有所规范等。
王琦副院长对市检察院为我院学生提供实习机会表示感谢。王琦副院长还说,实习是教学的环节之一,我院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实习工作的开展,并希望市检察院各位同仁多提宝贵意见,和法学院一同努力,共同改进实习工作,加强法学教育与实务部门的衔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最后对我院实习学生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遵守工作纪律;二是要虚心学习、不耻下问;三是要多总结多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