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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应作学生的知心朋友——法学院召开班主任工作座谈会
2008年10月09日 11:01 海南大学法学院 点击:[]

10月7日下午,法学院2008年班主任工作座谈会在法学院会议室举行,学院党委徐民书记、叶英萍副院长、全体班主任教师和辅导员老师参加会议,会议由韩力光副书记主持。 会上,大家畅所欲言并进行了深入的经验交流。韩力光副书记首先介绍了班主任配备情况,并就班主任工作的主要内容、学生特点及学生工作的重点、难点提出了看法,认为班主任与辅导员的工作有所不同,作为任课教师的班主任,其独特身份使其在学生工作上较辅导员有明显优势,是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之后,作为全国优秀班集体班主任刘国良老师谈了自己在班主任工作中的感受和心得,认为要成为一名合格的班主任必须要放下老师的架子和同学们做朋友,利用任课的机会,通过细致的交流使同学们认同和信任班主任,进而在遇到疑问和困难时,主动寻求并接受班主任的引导和帮助。刘老师还认为,虽然担任班主任有时很辛苦,但作为一名大学教师,看到学生在自己的引导下迈出的每一个步伐、取得的每一个进步都是对自己工作的莫大支持和安慰。 叶英萍副院长结合自身任过班主任的经验,指出专业教师担任班主任可以在专业学习上给学生提供宝贵的意见,班主任在班级工作中要发挥教学优势,把教学工作与班级工作结合起来抓。有多年班主任工作经验的刘云亮老师认为,现有办学条件和通讯设施的普及为班主任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这种情况下,要做好工作需要班主任更大的细心和耐心。会上,大家一致认为,要做好班级工作,班主任要富有爱心,要善于与学生进行沟通,在了解学生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特点开展工作。

最后,徐民书记强调指出,爱心和责任心是做好班主任工作的前提,在任何时候班主任都要将学生的安全稳定放在首位,在学生活动或者假期要及时留意和提醒学生注意安全;班主任要和同学们做知心朋友,在理解和沟通的基础上成为学生真正的人生导师。 法学院现有21个班级,共配备21位班主任,其中18位班主任由专业教师担任、3位班主任由优秀研究生担任。他们中既有资深的老教师,又有年轻的博士老师,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学院党委徐民书记亲自带头担任2008级实验班的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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