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5日上午,法学院天涯法律讲堂第三十五讲在海南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隆重举行。此次做客天涯法律讲堂的是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浙江工商大学校长胡建淼教授。胡建淼教授给我们带来的是“法律适用学”,报告会由法学院院长王崇敏教授主持。 胡建淼教授是浙江工商大学校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长期在行政法学研究领域进行辛勤耕耘,并取得了丰硕研究成果。他是二十多年来一直引领中国行政法学研究前沿的杰出中青年行政法学者。他还是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现兼任教育部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东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等社会职务。
在学术报告会上,胡建淼教授围绕“法律适用学”这一最为基础又颇具前沿性、学术界殊少问津的课题展开了全面系统的论述。他首先论述了建立法律适用学的意义所在,讲述了什么是法律适用和法律适用学,法律适用的范围和内容,为什么要建立法律适用学等。紧接着,胡建淼论述了法律适用的基础,对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法律规范要素、如何厘定法律位阶进行了反思。他还分别对法律裁决的机制、法律适用的规则、法律适用行为的违法、责任与救济进行了剖析。
王崇敏院长在听取学术报告后,作了总结讲话。他谈了对胡建淼教授学术报告的解读,并认为,胡建淼的讲座以其多年行政法学研究、教学和实践工作为基础,以其深邃的法律思想和严密的法律思维,为法学院师生奉献了一场思想和技术并重、内容丰富翔实、讲解深入浅出的精彩报告,向胡建淼教授表示热烈的感谢。 报告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浙江工商大学校长胡建淼教授在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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