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新闻>> 正文  
王崇敏院长做客大特区讲坛 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特区[海南日报]
2008年04月14日 08:11 海南大学法学院 点击:[]

吴亮 黄晓华

本报海口4月12日讯(记者吴亮 黄晓华)今天上午,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硕士生导师王崇敏教授做客大特区讲坛,就和谐特区与法制为题给椰城观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真正的法律要反映民意 和谐特区需要稳定的秩序,稳定的秩序需要法律的保护。王崇敏说,法律分为“善法”和“恶法”,“恶法”是违反了人类共同理念、共同利益的法律,反人类的法律不是真正的法律。真正的法律是要反映民意,体现群众智慧,公共权力得以正常运作,社会秩序得以维持、人民利益得到维护的法律。例如去年实施的《物权法》,就深得人心。 “法制是构建和谐特区最可靠、最权威、最持久、最可期待的手段。特区在立法的时候,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防止立法部门化和少数人化,积极拓宽困难群体的利益诉求空间”。 特区要勇当立法“试验田” 王崇敏说,建省办经济特区20年来,海南不仅在经济社会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立法上同样可圈可点。在确定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方面、金融税收、外商投资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比如《自然区保护条例》、《红树林保护条例》等条例,而《海南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制》的出台更是在全国轰动一时。 虽然过去的20年,海南在立法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王崇敏认为,海南要继续发挥特区立法权的优势,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宏观调控等方面实现制度创新,继续走在全国的前面,勇于担当立法试验田的角色。 依法行政是和谐特区的关键 王崇敏认为,作为人民的政府一定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从善如流,任何偏袒一方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这是构建和谐特区的关键。 王崇敏强调,任何一部法律的出台都是一次利益的重新调整和分配。政府一定要学会调整不同社会群体的关系,让困难群体从法律的层面上得到关照,共同来建造和谐社会。“和谐的海南离不开完善的法制,我相信海南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他说。

//www.pwnwords.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