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我院申请缓缴学费的大部分同学都能按期缴清学费,但至今仍有以下同学申请缓缴学费期限已过,现仍然未能足额缴清,根据《海南大学学生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第一,从4月份起扣发个人生活补助金并将欠费情况存入个人诚信档案。第二,在缴清欠费前,暂停其考试资格。第三,2004级毕业生暂缓办理学位证、毕业证和报到证;对于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学校暂缓办理调档手续。欠费学生名单(截止3月份)
2004级(12人)
1班:刘克星
2班:兰恩元 卞雪慧 李 波 张 芳 童 建
3班:袁 缘
4班:曹 凯 肖 俊 陈文霖
5班:方 规 普丹梅2005级(13)
2班:何明先 郑 鹏
3班:孙伟峰 刘 超
4班:曹 云 尹 鹏 胡浪涛 邓家康 曾 俊 苏振刚 杨圣斌
6班:张 瑞2006级(9人)
1班:李文建 谢善雄
2班:范祎龙 叶 爽 刘 宝 张 斌
3班:卓怀清
4班:王 超 刘阳明2007级(13人)
1班:华 鋆 朱成成 谢 维 杨晓东
2班:杨丽君 吴拴弟 祁宗莲 王仲才
3班:程 利
5班:吉冬慎 牛丽娜 戴晓东 魏丽霞 海南大学法学院
二OO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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