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6日晚上8点,法学院天涯法律讲堂第三十讲在海南大学行政楼二楼报告厅隆重举行。此次做客天涯法律讲堂的是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韩长印教授,韩教授的演讲题目是“企业破产法的新发展”。报告会由法学院院长王崇敏教授主持。 在热烈的掌声中,报告会正式开始。韩教授把2006年颁布的新的《企业破产法》与1986年我国第一部《企业破产法》做了系统而深刻的比较,韩教授认为新的《企业破产法》是有新发展的。就“新”在何处的问题,韩教授从“程序类别的齐备与新的程序启动机制,适用范围的扩大与保留,市场化的管理人制度与中介机构,担保债权地位的巩固与侵权风险的化解”四个方面加以了阐述。韩教授认为新的《企业破产法》否定了以前的“重清算、轻预防制度”,加大了对个人破产的预防措施。建立和完善了个人债务偿还程序,强调了社会福利制度在解决破产问题中的作用。 演讲结束后韩老师还利用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和同学们进行了很好的互动,韩教授幽默而又生趣的语言艺术和广博而又深邃的学识赢得了在场听众的阵阵掌声。韩教授关于企业破产法的演讲使大家对企业破产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在经久不息的掌声之中,讲座成功落下帷幕!( 文/青年法学社 陈怡 )
韩长印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