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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被评为2013-2014海南大学学生工作标兵单位
2015年05月24日 08:22 海南大学法学院 点击:[]

5月20日下午,海南大学学生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在思源学堂多功能厅召开。法学院荣获2013-2014海南大学学生工作标兵单位称号。校党委书记刘康德教授为我院颁发奖牌,院党委副书记杨智平领奖并作为先进单位代表在会上发言。会议还表彰了2013-2014学年度优秀班主任,我院唐茂林副教授获得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据悉,按照《海南大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经学院自评、学校评审,校党委决定授予法学院等2个学院“海南大学学生工作标兵单位”称号和4个学院“海南大学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近两年来,在学校“两个力”办学思想的指导下,法学院学生工作始终围绕为国家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的法治人才的根本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不断提升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认真践行以“学生为本”和“学生工作服务于人才培养根本任务”的工作理念,不断追求和实现学生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品牌化和专业化,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此次表彰是学校对法学院学生工作的一个充分肯定,也是对法学院继续做好工作的鞭策和动力。

刘康德书记为学生工作标兵单位颁奖

荣誉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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