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刘海年研究员做客法学院,在法学院会议室为师生们做了一场题为“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文化自觉”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韩立收副教授主持。 报告会上,刘海年研究员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的相关精神以及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现状,从多个方面对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文化自觉做了解读:他在回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历程和国际共产主义发展历史的基础上,充分论证了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自觉的历史使命;结合党的相关文件和重要论述,认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立足于我国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实事求是的进行推进;提出法律作为上层建筑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观点;认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要充分挖掘、传承我国古代优秀法律文化;最后,充分论证了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自觉要加强党的领导。 刘海年研究员的报告内容详实,论据充分,以引经据典的方式结合法治建设的历史经验,高屋建瓴的论证了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文化自觉的重要性,使我院师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了更为透彻的认识。 刘海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原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原所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律史、法治与人权理论。
(文/王恒伟)
刘海年研究员做讲座
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