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展法学院研究生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科研能力和研究水平,11月5日和6日晚,山东大学焦宝乾教授应海南大学法学研究生创新中心邀请在社科楼一楼报告厅为我院师生作学术讲座。报告会由张静焕副教授主持。 在11月5日题为“结果导向的裁判思维与方法”的讲座中,焦宝乾教授首先以西方运用结果导向思维的裁判案例入手,讲述结果导向思维的基本概念。随后,分别从历史与地域角度讲解了结果导向思维的产生、沿革与理论完善过程。最后,通过分析我国当前运用结果导向思维进行裁判的案例,指出在使用这种裁判思维处理案件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与不足,并结合政策与时事分析了改正这种局限性的方法。 在11月6日题为“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的讲座中,焦教授从我国当前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状中引申出隐含的法学与法治的关系;着重分析了二者脱节的原因及脱节的弊害;最后,焦宝乾教授结合外国理论与实践的方法,从政策与时事角度阐述了走出理论与实践脱节困境的几点建议。 讲座会学术气氛浓厚,焦宝乾教授讲解精辟、深入浅出,学生认真思考、积极互动。同学们更加深入的进行了前沿学术研究课题的学习,激发了研究生对相关学术领域的兴趣,有效地提升了研究生的学术热情。 据悉,结果导向思维是在近年来引起我国实务界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一种裁判思维。它不同于传统演绎推理的“三段论”裁判模式,其基本模式为:法官了解案件之后先根据司法经验与价值判断得出结论,之后再寻找理论依据来支持结果,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先结果后依据”的裁判模式。 焦宝乾,1976年出生,法学博士、博士后,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法律方法论。29岁破格晋升为副教授、32岁破格晋升为教授、35岁破格遴选为博士生导师,获评中国法学“新秀100”,山东大学法律方法论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