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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第三次团学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2014年06月18日 15:51 法学院 点击:[]

6月16日晚,共青团海南大学法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暨法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在在社科楼一楼报告厅隆重召开。校团委副书记于晓龙、院党委书记王丽娜、副书记杨智平、辅导员李昌郁、史旭峰及兄弟学院团委书记、学生会主席出席了会议。大会由史旭峰老师主持。 会上,校团委于晓龙副书记对法学院团委两年来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就法学院团委如何在思想引领、组织引导、服务青年等方面进一步发展提出了要求。 王丽娜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她代表学院党委对团学过去两年的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并对与会学生代表与即将产生的新一届团学委员会提出了几点希望和要求。她说,法学院团学组织是一个值得信任、值得依赖的组织,应传承优良传统,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坚持与时俱进,努力结合专业特色、时代特点、学生实际需要开展活动。希望各位代表能认真履行代表职责,郑重行使民主权利,选举出优秀的学生干部担任团学委员。最后,王书记鼓励同学们要不懈努力,追求梦想,走向成功。 人文传播学院团委书记熊文军老师代表兄弟学院团委致辞,校学生会副主席李汶锦同学代表校学生会作了发言。 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团委史旭峰老师所作的《以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为目标,开创法学院团建工作新局面》团委工作报告以及学生会主席李芃树同学所作的《继往开来 勇担使命 求真务实 追求卓越》学生会工作报告。随后,大会通过投票选举史旭峰、邵诗琪、田佳平、孙陆尧、张辰、陈耀、章凯琪、蒋旖旎、胡伟琪、唐为为法学院团委学生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闭幕式上,各代表团学生代表们就学习、生活、日常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提案发言。 会后,在杨智平副书记、史旭峰老师指导下,法学院第三届团学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邵诗琪为团委副书记,田佳平为学生会主席,孙陆尧为学生会副主席,张辰为青年法学社社长,陈耀为法律援助社暨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章凯琪为法律外语协会会长,胡伟琪为法律职业发展协会会长,蒋旖旎为心理健康协会会长。

(图|文:郑宗金、法学院新闻报道写作小组邓钧元)

校团委于晓龙副书记致辞

王丽娜书记讲话

人文传播学院团委书记熊文军老师致辞

校学生会副主席李汶锦同学致辞

史旭峰老师作团委工作报告

李芃树同学作学生会工作报告

委员候选人竞选演说

全体代表投票

学生代表作提案发言

第三届团学委员会委员合影

大会现场

大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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