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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赵钢教授为法学院师生作学术报告
2014年05月28日 15:06 法学院 点击:[]

5月22日下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评论》编辑部执行主编赵钢受法学院邀请,在社科楼一楼报告厅为法学院师生作了题为“法学论文的选题技巧与写作规范”学术报告。报告会由副院长王琦教授主持。

赵钢教授的报告会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法学论文的选题技巧”。赵教授认为,选题要遵循三个基本要素:一是小选题。即题材比较微观、问题具体、相对比较直白、涉及问题比较单一。二是大视野。即在小选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或升华,而不能就事论事,而要眼界开阔,把小选题放在大的背景中与其它相关问题联系起来考虑。三是深挖掘。即通过现象看本质,而不能仅仅停留在原材料的表面,而应从中归纳、提炼出背后深层次、规律性的东西。关于如何做到深挖掘,赵教授认为至少要回答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某种现象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或者说是成因分析。这种原因是单一的还是多种原因?若是多种原因,那么哪些是主要原因?哪些是次要原因?哪些是我们可以控制的?哪些是我们暂时无法控制的等等。二是上述原因造成的现象说明了什么问题?反映了什么趋势?把这种趋势放到更大范围看,是合潮流还是逆潮流?三是眼下应当而且可以采取哪些对策?从中长期来看,又应当做好哪些预案设计?等等。第二种观点认为,新的选题、热门问题属于好选题。赵教授认为也需要辩证地分析。当然,对于初学者来说,还是应当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进行研究。那么如何来把握“新”呢?赵教授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把握:一是思所未思,言所未言。这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新”。二是研究别人思而未通、言而未尽、论而未透的问题。三是从新的视角、运用新资料和新手段研究问题。此外,赵教授还谈到了论述三要素,即规范要素、理论要素、实务要素。

第二部分为“写作规范问题”。赵教授主要谈了三个问题:一是遵循写作规范的主要价值。即规范的行文能反映作者写作基本训练是否到位,也能反映其内在的综合素质,同时也是对老师、编辑的充分尊重。二是内容提要与关键词的写法。赵教授认为,内容摘要属于文章核心内容或主要观点的高度概括,而不能写成二级标题的简单罗列。至于关键词赵教授提出两种写法,即逐步递进法与平行提炼法。三是要正确使用文中的层序符号。

赵钢教授的报告通俗易懂、举例等语言方式与全体师生共享法学论文写作心得,赢得师生阵阵掌声,使我院师生从中受益匪浅,对指导师生法学论文的选题、行文规范等问题有了更为清晰理性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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