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晚8点,法学院在学院会议室召开了“青春•实践•成才”——2005年社会实践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一二三四年级学生代表、课题调研组组长、外来工维权志愿者代表、团委全体干部及新生代表。法学院叶英萍副院长应邀出席,座谈会由学院团委李昌郁书记主持。
在叶院长致辞中,她为我院多年来社会实践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感到欣慰,并向参加社会实践的师生的辛勤工作和付出表示感谢。同时指出,社会实践是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专业需求、检验法科大学生的知识、提高综合能力、服务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尤其对培养高级应用型法律人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叶院长还对社会实践工作提出要三个要求,即社会实践应目标明确、方法科学,尊重客观、讲究时效,归纳演绎、抽象提高,虚心求教、不畏艰苦。
在主题发言阶段,学生代表刘文化同学谈到实践调查报告的格式问题,提出调查报告的标题犹如“人类的明亮双眼”等。
外来工维权志愿者代表陈吉波同学谈到,开展法律援助时应加强法学理论学习,注重实务能力培养,重视听、写等能力的培养,培养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
团委书记助理、社会实践部长吕波同学总结了今年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并指出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法科大学生的就业状况调查报告》课题组代表顾小娟谈到法科大学生就业的现状、心理,法科大学生应当提高实践能力等综合能力和做好充分的就业心理准备,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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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表孙超同学也谈了参加座谈会的感受,表示在校期间要加强理论学习,积极投身实践,争取早日成长成才,作社会有用之才。
座谈会思想火花纷呈、实践硕果丰富;分享了实践成果,总结了实践经验;贯彻落实了“三基三能”人才培养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培养和提高法科大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并促进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