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6日,海南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全体学员在团委李昌郁书记的带领下,来到明珠广场义务普法宣传,副院长叶英萍副教授也亲临现场指导。
此次活动由《法制时报》社和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学院法律诊所学员作为志愿者参加普法宣传,学员们顶着烈日,悉心为咨询者解答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详细地介绍我院法律诊所的情况。
参加此次义务普法宣传的志愿者均为法律诊所学员,这也是我院实践教学内容的充分体现。在学院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下,实践教学拥有了同理论教学同等重要的位置,实践能力的培养已经成为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学院共青团工作项目化、社区化的不断延伸。
活动结束后,学院团委和《法制时报》将在美兰区的多个居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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