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下达第十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学位[2006]3号),公布了第十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海南大学法学院“法学”一级学科获得批准,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海南省的唯一的一级学科点,实现海南大学一级学科建设零突破,标志着海南大学在评估之后,综合实力再次得到加强!
海南大学法学院经过多年的探索和拼搏,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办学思路和办学理念,尤其是学科建设成绩斐然!从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诉讼法学科硕士点至今,我院又拥有民商法学、经济法学2个硕士点,2003年又被批准增设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学位点建设水平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主要标志之一,是一所大学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经过长期的准备和激烈的角逐,海南大学法学院被授予法学一级学科点,并且涵盖10个二级学科,带动其他学科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法学学科体系建构更趋完整,形成了结构合理、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综合性学科格局;为实现博士点零突破打下坚实的基础,并且为海南大学“学科建设年”拉开了序幕!
学位点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标志着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实现实质性、跨跃式发展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为研究生教育进一步拓展办学空间,站在新起点,致力新发展,为创建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还促进了海南省学科建设的发展和加强了海南特区法治建设人才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