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法律实习生工作接近尾声,继韩炳浩、汪婧之后,法学院2015级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王源明再次获得“优秀法律实习生”荣誉称号。 “法律实习生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加强与法律院校交流合作,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面向全国高等法律院校和法律研究机构接收法律实习生的制度。据悉,第三批法律实习生是从全国40所院校的几百名余名研究生中遴选了55名实习生,我院王源明经过层层选拔,成功入选,并进入民一庭实习。实习期间,王源明同学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获得领导和指导老师的高度评价,最终获得“优秀法律实习生”称号。 王源明荣获最高人民法院“优秀法律实习生”荣誉称号,是学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实践育人,搭建各种平台为学生创造多途径的实习机会的结果。接下来,我院将进一步完善与省内外58家实习基地)的互惠式实习机制,不断落实“基地共建、人才共育、资源共享、成果共用”育人理念的实践育人成果。 据悉,我院2015级诉讼法专业研究生陶加培同学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批法律实习生。
荣誉证书
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等领导为这次获奖者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