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继获“2012-2014海南大学学生工作标兵单位”之后,近期,再次获评“2014-2016年度海南大学学生工作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法学院将在校党委、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和职能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坚持“立德树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致力于培养教育卓越法律人才,努力为党和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据悉,在本次学生工作考核中,按照《海南大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经学院自评、学校评审,学校决定授予法学院等2个学院“海南大学学生工作标兵单位”称号和4个学院“海南大学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www.pwnword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