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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刘飞教授做客法学院冬季小学期
2017年01月16日 16:42 法学院 点击:[]

1月9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的刘飞教授应邀做客法学院为2014级本科生授课。授课开始前由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叶英萍教授为其颁发了冬季小学期授课聘书。

刘飞教授作为行政诉讼法的专业研究者,曾多次参与行政诉讼法的修订,熟谙行政诉讼法的发展历程,也对行政诉讼法未来发展方向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因此,他本次以“新行政诉讼法的修改的方向与内容”为主题为同学们进行授课,同学们得知后都跃跃欲试,表示非常想与刘飞教授这位行政诉讼法学大家进行面对面地交流。

刘飞教师围绕他的授课主题从五个方面进行了讲述。包括行政诉讼法制度的三个层面,行政诉讼基本原则,受案范围,管辖和诉讼参与人。

为了让大家更直观的看到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内容,陈飞教授在进行每一部分的讲解时总是会列举出一两个具体的法条,和同学们共同探讨修改内容和修改原因,同学们也都全神贯注听的津津有味。刘飞教授授课也颇有自己的风格,授课过程中他举了几个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有趣且饱含韵味的故事,让同学们在欢笑中又学习到了许多知识。

两个半小时的授课时间十分短暂,同学们都表示听得意犹未尽。同学们在短暂的时间里学习到了许多的知识,也深深的被刘飞教授的个人魅力所折服。 刘飞,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欧法学院中方联席院长。1996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后留学校原法律系任教。1999年经教育部公派留学德国,获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年度奖学金,2003年获德国科隆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自1996年起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比较行政法、国家赔偿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研讨课、行政法案例研习等课程。1998年起为原法律系讲师。2004年起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2010年起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2011年被确认为博士生导师。著有《试论民营化对中国行政法制之挑战——民营化浪潮下的行政法思考》(2009)、《信赖保护原则的行政法意义——以授益行为的撤销与废止为基点的考察》(2010)、《宪法解释的规则综合模式与结果取向——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为中心的宪法解释方法考察》(2011)等论文。2010年获“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特别奖”;2011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图/文 朱荣杰)

常务副院长叶英萍教授为刘飞教授颁发授课聘书

刘飞教授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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