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3日上午,台湾大学法学院终身特聘教授黄茂荣应邀做客法学院,在社科楼一楼报告厅为法学院2014级本科生和部分教师就“税法的建置原则”问题做专题报告。
授课开始前,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叶英萍教授为黄茂荣教授颁发了2016-2017学年冬季小学期授课外聘专家聘书,并为黄茂荣教授举行了隆重的欢迎仪式。
黄茂荣教授开篇旁征博引,举例说明了税法及其建置原则的背景和重要性。随后,从实证角度谈论了公法与私法的区别。接着便向我们介绍了税捐的概念与分类及构成要件。黄茂荣教授的讲座层次高、涵盖广、程度深,对于全体师生而言,无疑是一场视听盛宴。更为重要的是黄茂荣教授已年过古稀,上课依然全程站立,同学们都被其敬业之精神折服。 黄茂荣教授,台湾大学法学士、法学硕士,德国杜宾根大学法学博士年美国华盛顿大学博士后研究员。1975年任教于台湾大学法律学院,为专任教授、财经法制研究中心主任;主要讲授的课程包括:民法总则、债法总论、债法各论、税法总论、税法各论、税法专题研究。主要论著有《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等。
(文图:罗伟)
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叶英萍教授为黄茂荣教授颁发冬季小学期授课外聘专家聘书
黄茂荣教授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