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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来我院与师生开展座谈交流
2016年03月22日 08:48 法学院 点击:[]

3月17日上午,乌鲁木齐达板城区法院院长刘晓文、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艾尼瓦尔,以及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李强主任和梁剑副主任,在海南大学法学院与师生开展了以“新疆暴恐犯罪实务研究”为主题的座谈交流会。座谈会在社科楼C栋717会议室举行,由法学院副院长童伟华教授主持。武良军老师以及海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全体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场参与了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刘晓文院长与艾尼瓦尔副庭长向同学们介绍了新疆暴恐犯罪的基本情况与主要特点,分析了新疆暴恐犯罪的形势,同时指出目前新疆地区总体局面比较稳定。根据几位法官介绍,新疆暴恐犯罪特点是:有明显的政治目的;经常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施犯罪;宗教极端分子的暴恐行为多指向平民,以谋求轰动效应。几位法官还结合司法审判实务对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暴恐犯罪的新增规定进行了精彩的解析,并深入阐述了暴恐犯罪的具体成因。刘晓文院长等指出,新疆暴恐犯罪原因复杂,与宗教极端思想的毒害和少数民族分裂分子有关。由于受国际大形势与周边地区环境影响,境内外利用互联网和移动存储介质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和暴恐宣传品的违法犯罪现象十分突出。这些音视频灌输宗教极端思想,传授暴恐技能和爆炸物制作方法,成为暴恐案件发生的主要诱因。几位法官指出,发展教育宣扬科学去愚昧化,加强宗教管理去极端化,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去贫困化,加强防范、侦查、控制等措施,是遏制暴恐犯罪的有效之策。

在互动交流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法官们都给予了详细的解答,进行了热烈且深入的交流。就2015年1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决定批准《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法官们指出这是维护秩序和社会安全的必要措施。蒙面罩袍并非维吾尔族同胞传统服饰和装扮,是一种宣扬宗教极端主义的方式。对于暴恐分子利用宗教蛊惑不明真相的群众犯罪,几位法官指出,由于部分群众文化水平低下对正统宗教所知甚少,暴恐分子打着宗教旗号,曲解《古兰经》教义,对宗教进行极端化解释以蛊惑淳朴的民众,煽动宗教狂热和暴力恐怖犯罪,现实危害性极大。

童伟华教授对本次座谈交流会进行了总结,他首先感谢从新疆远道而来的法官针对新疆暴恐犯罪精彩而深入的介绍,同时希望同学们能够以此座谈会的交流为契机,争取在暴恐犯罪、刑法与宗教等问题上多展开研究,与法官们进行更为深入的后续交流,争取形成一系列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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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伟华副院长主持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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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座谈的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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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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