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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06届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2006年05月22日 00:00 海南大学法学院 点击:[]

一、2006届毕业论文答辩安排如下:

●第一组:王崇敏、张卫、董万程、唐俐

●组 长:王崇敏

●秘 书:唐俐(兼)

●答辩地点:民商法重点学科(办公室)

●答辩时间:2006年5月23日下午3:00

●参加答辩学生名单:覃达、陈琳、何丹、杨擎、闫卫华、周全、邱甜、杨东、蔡婧、刘宝华、古丽娜、黄程、陈阳明、王丽君、聂桂芬、钟星、陈珊珊、陈远志、陈旭、余玉琴、冯涛、冯国翠、岑文

第二组:谭兵、王琦、邓和军、张静焕

●组 长:王琦

●秘 书:邓和军(兼)

●答辩地点:诉讼法教研室

●答辩时间:时间另定

●参加答辩学生名单:闫治、肖立波、苏涛涛、林振良、徐伟强、高筱妤、陈浩、马晓伟、赵光明、李畅运、龚波、张海军、闫旭、康文思、徐伟强、王苏、周鑫、邓子平、关丹丹、刘振忠

第三组:李汉军、杨路生、刘远山、郑心明

●组 长:杨路生

●秘 书:郑心明(兼)

●答辩地点:三楼303副院长办公室

●答辩时间:2006年5月26日下午3:00

●参加答辩学生名单:朱娟、段洪意、郑维维、杜鹃、姜菲、吴羡、王利红、杨静、符若琳、全宏芳、刘晓丹、叶勇、宋捷、陈祥建、胡洁、杜勇、赵海艳、李雄、

第四组:段书臣、李荣珍、王琳、黄永锋

●组 长:段书臣

●秘 书:王琳(兼)

●答辩地点:学院会议室

●答辩时间:2006年5月26日上午8:00

●参加答辩学生名单:马静、刘玲芳、朱小宇、赵宇宁、邓先敏、强振华、闫宇辉、、陈吕鑫、郝恩悟、陈晓彤、余弦、温和贵、王梓安、王欣、刘蓓

第五组:韩立收、陈秋云、王祖志、罗旭南

●组 长:韩立收

●秘 书:罗旭南(兼)

●答辩地点:学院资料室

●答辩时间:2006年5月25日晚上7:30

●参加答辩学生名单:王瑞波、贺昭艳、徐琳、辛炳辰、叶雅珊、豆均宣、朱鹏、廖骞、钱雪娟、张新华、龙灏、王立刚、赵杰、陈慧、陈克、顾倩、杨柳楠、章蕾、江鑫、石涛、杨柳、于海旭

第六组:毛卫民、伍奕、王树青、张丽娜

●组 长:毛卫民

●秘 书:张丽娜(兼)

●答辩地点:经济法教研室

●答辩时间:2006年5月25日下午2:00

●参加答辩学生名单:潘明辉、陆水丽、杨双、丁飞、郑琪、涂忠华、季圆圆、洪玉莲、钟象金、陈康、马莉、刘梦琦、贺孝龙、郑舟、陆炳华、龚军民、温波

第七组:刘云亮、叶英萍、李春桦、李方、赵振华

●组 长:刘云亮

●秘 书:赵振华(兼)

●答辩地点:民商法教研室

●答辩时间:2006年5月23日下午3:00

●参加答辩学生名单:吴王真、胡银亮、李丽娟、刘鹏、孟淼、徐威兰、蒋吉好、张锐、陈彦婷、李陆苗、张莲莲、龙瑜、李利海、詹建华、易璐、祝修林、赵金净、王雪、李建梅、龙蜀娟、郭骞、吴碧莲、李小平、史磊

第八组:主题系列论文组—谭兵、段书臣、叶英萍、陈秋云、黄永锋

●组 长:谭兵

●秘 书:黄永锋(兼)

●答辩地点:名誉院长办公室

●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答辩学生名单:另行通知

二、毕业论文答辩

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依学院教务室安排到指定答辩小组参加答辩。

三、毕业论文答辩阶段工作安排

⑴答辩需要材料:答辩学生需将毕业论文评审表(必须有指导教师填写评审意见、签名,日期填写在5月16日前)、毕业论文指导过程登记表(不少于四次且有教师学生签名)、毕业论文若干份(包括封面、中文摘要、目录、正文,具体份数视答辩组教师人数确定)及毕业论文电子版,交答辩组参加答辩。

⑵材料上报:各答辩组组长于第15周(5月30日—6月3日)内将学生毕业论文(二份,包括电子版)、毕业论文评审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毕业论文指导过程登记表交学院教务室。

⑶有关表格填写要求:交叉评阅表、答辩登记表、评审表的填写要求按“海南大学教务处关于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表格填写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填写。

⑷职责分工:

①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依“工作进程表”的安排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撰写“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意见;如实填写“指导过程登记表”;依教研室安排交叉评阅毕业论文并撰写评阅意见;撰写“毕业论文评审表”中指导教师评语。

②教研室主任:撰写开题报告中开题指导小组意见;安排教研室教师进行毕业论文的交叉评阅。

③答辩小组组长:安排答辩小组答辩;撰写“答辩登记表”中答辩评语;撰写“毕业论文评审表”中答辩小组评语。

④答辩小组秘书:答辩小组内学生答辩的安排、召集及相关材料的收集;“答辩登记表”中答辩记录的填写。

四、特别提示:

①有关成绩的给分:交叉评阅表、答辩登记表、评审表中指导教师与答辩小组都需给分,以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分,学生成绩的评定要客观、真实,如实地反映学生的论文水平。

②有关时间的填写:依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开题指导小组组长、评审表指导教师意见、交叉评阅表、答辩登记表答辩评语、答辩小组评语的先后顺序及“法学院2006届毕业论文工作进程表”的时间安排填写相关时间。

③有关评语的填写:依“海南大学文科类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参考评分标准”和“海南大学教务处关于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表格填写工作的通知”的内容要求具体详尽的填写。

五、毕业论文答辩要求:

请各位教师严格把关,评语填写客观真实。如学生毕业论文写作不能符合要求、指导次数不能达到四次以上,可推迟至七月份的第二批答辩,也可推迟至明年跟2007届答辩。

法学院教务室

200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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