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考员
1、监考的正式上岗时间为开考前20分钟,监考教师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并持证上岗。
2、根据考场提供的考生名单安排考场。
3、清场:检查考场内是否有违规物品。
4、在黑板上书写如下提醒:请考生自己检查课桌及座位周围是否有违规物品,若有违规物品请放到指定位置。
5、安排考生进场,要求考生在指定的座位就坐,并将学生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备查。
6、学生须带学生证或学生证复印件(要求盖学院公章及学工办老师的签名)进入考场,其他证件、证明无效)。
7、指导考生将违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8、开卷考试的考生只能携带规定的资料进入考场,但不得互借资料。
9、开考前5分钟发试卷。
10、开考后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11、考生不得将试卷带离考场。
12、填写海南大学考场登记表。
13、考试结束监考员要清点试卷,清理考场,确保不遗漏试卷。
14、试卷交任课老师签收。
15、将填写好的考场登记表交回巡视员,验收合格后监考人员方可离开。
16、考试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应在考场登记表中详细记录,同时将违规考生交巡视员与考试办处理。
17、考试办公室电话:66279181。
二、巡视员
1、按时到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持证上岗。
2、组织监考员签到并发放相关资料。
3、将迟到监考员名单及时报值班总监以便安排机动人顶替。同时在巡视表上做相关情况记录。
4、考试过程中巡视员应始终巡视在所负责的考场,指导监考员规范操作。
5、负责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6、考试结束将考场登记交考试办验收。
三、考试期间偶发事件的处理办法(见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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