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0日,海南大学生态文明法治研究中心—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南方基地成立仪式在海南大学顺利举行。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原会长蔡守秋教授、海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刘亮教授、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马淑杰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基地主任所长秦天宝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柯坚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助理李广兵教授、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琦教授、海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叶英萍教授、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政策法规处姬钢处长、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曲永生庭长等领导、专家以及海南大学师生30余人出席了揭牌仪式。仪式由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琦教授主持。
海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叶英萍教授宣读了海南大学生态文明法治研究中心--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南方基地成立的文件,决定由王琦教授任中心主任,秦天宝教授为学术委员会主任,宁清同教授、王秀卫教授为中心副主任,任洪涛副教授为中心秘书长。
海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刘亮教授代表海南大学致辞,他首先对中心的成立表示衷心的祝贺。刘亮教授指出,中心的成立是海南大学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两校合作史上的一件大事。他期待中心以“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平台为建设目标,团结两校及各界专家学者的研究力量,围绕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大理论现实问题,以科研项目为依托,展开多种形式的学术研究和交流合作,发挥高校研究机构的智库作用,并致力于为海南省及至全国培养输送高质量的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人才。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原会长蔡守秋教授表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海南发展的独特优势和最宝贵财富,在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历史阶段,中心的成立恰逢其时,希望中心成立之后尽快投入工作状态,产生高质量成果,为国家与地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贡献力量。
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马淑杰代表武汉大学致辞。她指出,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作为教育部第一批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在基地建设、特别是体制机制创新方面,一直走在前列。海南大学生态文明法治研究中心-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南方基地开创一种新型的科研机构运作模式,学校高度重视和支持。中心-南方基地的成立有“天时,地利,人和”三大优势,有国家政策支持、独特地理优势以及两校合作的良好背景,中心的顺利成立和未来运作也必将推动两校合作不断拓展和深化。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基地主任、所长秦天宝教授指出,两校合作成立海南大学生态文明法治研究中心-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南方基地,是研究所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未来中心-南方基地将根据“共有、共建、共享、共惠”的原则,实现优势互补、开展一体化建设。未来中心将“立足海南、辐射全国、放眼世界”,服务于海南大学一流学科的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国内外影响。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政策法规处姬钢处长向中心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海南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最新进展,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希望中心以开放的态度,充分利用国内外科研机构、不同学科的研究力量,为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提供理论支撑。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曲永生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海南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情况,分析了现有环境资源立法、司法解释存在有待研究的重大问题,希望中心就司法实务中面临的现实问题开展研究,及时提供高质量的理论成果。
海南大学生态文明法治研究中心揭牌仪式随后举行。刘亮教授、王琦院长、马淑杰教授、秦天宝教授、蔡守秋教授、柯坚教授等领导、专家共同揭牌,见证了海南大学生态文明法治研究中心-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南方基地成立的重要时刻。
揭牌仪式后,会议邀请蔡守秋教授、秦天宝教授、柯坚教授、李广兵教授、王秀卫教授进行了专题发言,分别就民法典绿色原则、环境法发展路径、环境法研究品格、环境法的回归以及海南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的重大问题进行了研讨。
在纪念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三十周年纪念大会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支持海南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要把海南打造成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让海南成为展示中国风范、中国气派、中国形象的靓丽名片。海南独特的自然环境资源优势成为海南可持续发展的最宝贵财富,海南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也必将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先行先试的制度示范效应。在这一伟大事业进程中,生态文明制度研究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支持海南生态文明法治研究和推动海南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经友好协商,海南大学法学院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决定联合成立海南大学生态文明法治研究中心—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南方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