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6-7日,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郑冠宇教授受邀在我校社科楼二楼报告厅为全体2017级本科生进行冬季小学期授课,课程主题为“台湾地区民事法律重要议题之探讨”。
课程分为三个部分:第一天上午,郑冠宇教授就台湾地区《民法》的“占有”部分,从“法律关系”、“不当得利”和“无权处分”三部分进行讲授;当日下午,郑教授就“添附”部分进行讲授,着重于添附的法律关系和法律效果。第二天上午,郑教授对台湾地区的“消灭时效”制度进行讲解。郑冠宇教授讲课深入浅出、风趣幽默,就两岸法规辅以丰富案例进行体系化比较,获得在座同学的一致好评。
郑冠宇,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博士,现为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台湾地区“教育部”中央教师申诉评议委员会委员、台湾法学会比较法学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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