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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琦院长参加第五届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
2018年12月20日 08:29 法学院 点击:[]

2018年12月8日,第五届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举行,来自全国二十余所法学院校的专家学者出席了此次会议。与会专家围绕法学本科教育的课程设置改革、实习与论文以及评估与激励三个层面作了深入交流。王琦院长应邀参加了论坛。

开幕式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车浩主持。

第一个议题围绕法学本科教育的课程设置及其改革展开。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介绍了北大法学院课改的思路——基础课程进一步规范化、专题类课程进一步体系化、实务类课程进一步多样化、英文类课程进一步常态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焕芳以课程设置的局限性为切入点,介绍了人大的课改构想。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陈京春提出,对于西北政法大学来说,法学实践教学的主要矛盾存在于招生规模与有限的资源之间,同时,信息化建设也为法学实践教学带来新的机遇。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琦结合海南大学的优势,指出海南大学法学院的课程设置特别注重对接地方优势产业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设有地方特色的法学课程。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寿文则认为,课改的症结或许不在课程设置,而在于师资力量。详言之,如何引导老师将精力投入课堂,投入本科教学,是更为关键和重要的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郭倍倍介绍了该校的“鉴定式案例教学法”和教研团队。方乐副教授作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教师代表讲话,提出“法学+”理念,表示课程设置不宜一刀切,而应充分考虑各院校的资源情况。总而言之,在专业课程设置的问题上,各大法学院均自出机杼,以期培养出理论功底深厚、专业基础扎实的优秀人才。

第二个议题是本科生的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写作。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林维表示,该校政法学院的理念是让学生在本科阶段就开始学习做研究、写论文。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岳则提出一个令人深思的现象,即本科论文答辩成为学生成长的一项“仪式”,以至于是否通过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学术问题。院校与答辩委员会不敢对学生论文做过多要求,这似乎已经成为各校通病。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张欣则表示该院为了督促学生重视论文写作,会反复要求学生修改论文以此起到震慑作用,该院还结合自身外语优势,创设了以英文写作毕业论文的制度。烟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经靖提出应当提前本科论文写作的时间点,在不增加老师负担的前提下,合理加强论文写作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春燕介绍了光华法学院借力杭州互联网法院、大力发展在线法庭课程的经验。同时也提出一个问题:当实习阶段的评价权交给实习机构时,应当如何避免评价流于形式?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刘哲玮对此问题也有同样的反思。他通过对北大法学院学生实习状况的经验观察,提出学生获取实习机会、实习的过程与评价均面临“失控”的局面:实习资源与学业表现相互脱钩,院校无法有效控制实习内容。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也形成了初步共识,实习对学生未来的职业选择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关键在于如何安排设计。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伟建议,要管理好本科学生实习的合适阶段,可以鼓励已经完成保研的大四学生更多地参与实习工作。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吴双全结合兰大情况提出,可以采取本科生与研究生“接力”实习的模式,既不耽误学生过多的时间,又保障了用人单位要求的工作连续性

会议的第三个议题则主要探讨本科教学的评估与激励。西南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张建文同时站在评估者与被评估者的角度,对目前的评估工作作了深刻反思。他认为只要存在评估制度,那么如何减少评估中的“表面文章”就是一个不会过时的论题。华东政法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汪靠斌介绍了华政的部分做法,例如邀请学生家长参与课程评估系统等,可谓于细节处见真功夫。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蒋红珍呼吁各大法学院共同努力,建立一个合理的内部论证和评估体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袁治杰表示应当辩证地理解“以本为本”,唯有对研究生和本科生培养应当同等重视,方能吸引本科生在本校深造。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史学瀛对此提出相反见解,认为学生有能力到新的学校攻读研究生,反而恰恰说明了本科教育的成功,此外他还介绍了该院目前开展的绩效工资改革如何把老师的教学效果纳入评估体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阎天系统地介绍了北大法学院近期举办的北大法学阶梯讲座,包括入门讲座、进阶讲座和高阶讲座。该系列活动变封闭的课堂为开放的讲座,激发老师的教学热情,进一步提升了课堂质量,最终让学生受益。

最后,一个贯穿三个议题的问题是本科教育的定位,即本科教育究竟应该是一种通识教育(博雅教育)还是职业教育?这实际上已经不仅仅是“法学本科教育”的问题,而是整个现代大学教育面临的难题。对此,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唐力认为,我国没有类似日本司法研修所的专门机构承担法律职业培训的职能,因此职业教育必然成为大学里法学教育的任务。但是,通识教育对法律人的培养而言也是必不可少的,故法学教育应当是通专结合的教育。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荣功认为本科教育的地位与前本科教育的不足,决定了应当同时注重其他学科与专业知识的学习。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焦洪昌则主张,我国的法学院本科教育区别于美国的法学院,因此就通识教育而言,法学院当仁不让。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表达了一些隐忧。他认为通识教育恰恰是法学专业教育的对手,对法学院而言,不宜使学生的头脑为学科外的知识所充斥,却对基本的法解释学一无所知。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岳结合南大的情况指出,对刚进入大学的本科生而言,通识课的意义有限,因为把精力放在社会科学类的大类课程上,性价比是比较低的。北大教务部副部长刘建波则简要介绍了北大开设通识课的具体做法。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高丝敏指出不宜仅以“形式标准”来判断某一门课程是否属于通识课,即不能机械地认为凡本院课程皆属专业课,外院课程则属通识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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