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判决讲座之感想
2017年03月09日 08:26 法学院 点击:[]

(韩珊 15级4班)

很荣幸于2016年12月26号在模拟法庭听了国立台湾海洋大学海洋法律研究所的高聖惕教授关于“国际法问题研究:以南海仲裁为核心”的专题讲座,受益匪浅。对于从国际法角度看南海仲裁问题以及领土对于国家的重要性等问题都有了更加深入的认知。

此前,对于南海仲裁判决书的内容及意义仅仅停留在社会媒体、朋友圈所表达披露的层面,很少深层次思考过。对爱国、对领土主权的满腔热忱,都建立在自幼灌输的爱国主义思想里,看似轰轰烈烈实则鲁莽,而通过聆听高教授的讲座,更深刻地明白了南海仲裁判决一纸书文的意义,也更能够理性地伸张领土主权、更理性地爱国。

关于菲律宾单方提起的南海仲裁案以及仲裁庭作出的判决,由于仲裁庭本身主要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主要负责对条约的解读等方面的争端,而对领土争端并无管辖权。菲律宾提起的单方仲裁在四方面违背了国际法:一是菲律宾提请仲裁事项的实质是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问题,超出了《公约》的适用范围;二是即使有关事项涉及到《公约》的解释和适用问题,也构成海域划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经被中国2006年的声明所排除,不得提交仲裁;三是中菲还达成了通过谈判方式解决在南海的争端的协议,菲律宾无权单方面提请仲裁;四是菲律宾在程序上没有尽到就争端解决方式与中国交换意见的义务。

因此我国对此无权机构所做的判决不予承认和执行,具体应对为:第一,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程序,是一个主权国家的权利,这种做法也完全符合国际法。中国显然也不是第一个采取这种做法的国家。对于一个明显无理取闹的程序,中国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去接受和参与。菲律宾提起仲裁缺乏起码的国际法依据,其行为不可能产生国际法中的任何效力,更不可能为中方增设任何义务。第二,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程序,是为了维护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严肃性和完整性,是为了抵制对强制仲裁程序的滥用,同时也是为了践行中菲双方关于通过谈判解决有关争端的承诺。这些承诺,菲律宾不遵守,我们还是要遵守的。第三,菲律宾提起仲裁,一些国家推波助澜,它们的目的都不是为了真诚地解决争端。菲律宾明知仲裁庭对中菲关于领土主权和海域划界的争端没有管辖权,明知中方不可能接受强制仲裁,也明知这种方式无助于解决问题,但仍然滥用《公约》的规定,强行提起并推进仲裁程序,另外一些国家从旁呼应,显然都是另有所图。对于这种游戏,中国没有必要奉陪?第四,无论中方是否接受和参与仲裁程序,仲裁庭都负有查明对争端确有管辖权的国际法义务,但我们看到仲裁庭并没有尽到其职责,所以其裁决也必然都是无效的。因此,不存在中方需要承担什么后果的问题。如果说要承担后果,也应该是菲律宾来承担其滥用《公约》产生的一切后果。

当然,我国不执行南海仲裁判决难免在国际社会上引起一些非议。会有部分国家觉得菲律宾提起仲裁是按国家法办事,我国不执行仲裁庭作出的判决,有以大欺小之嫌,违反国际法;或者认为中方把该争端认定为领土管辖争端,继而认为仲裁庭无管辖权纯属一面之词不可信;或者认为中方至少应该应诉,参与仲裁程序,出庭抗辩管辖权等等。但中方对这些非议的基本态度是公道自在人心,不接受,不参与。

面对种种否定非议,作为一个世界大国,我们不能一直处于被动态势,应该更多地掌握主动权,在有法律根据和遵循道义的基础上维护国家权益。真正意义上实现南海利益最大化:首先,在国际法,尤其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内谋求中国利益的最大化。这要求我国更多地关心南海利益分配的正义性而非仅为份额。这里所谓正义性,就是按国际社会既有的、中国也已接受的利益分配规则,各方都得到自己应得的那部分利益。其次,以符合时代精神的方式运用国家实力。今日之中国身处一个虽留不少强权政治遗迹,但却日益法治化的国际社会,其基本特征是:凭实力争抢早已不是正当的利益获取方式,利益分配必须按参与者法律地位平等和双方或各方同意的游戏规则进行。当然,实力依然是影响利益分配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但它只能在既定规则允许的限度内加以运用,至于具体如何运用,则完全取决于掌握权柄者的智慧。最后,协调内政与外交,在致力于保障和尊重公民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凝聚中国社会对南海问题的共识,同时进一步缓和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以及在南海有重大利益的相关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在国内按照宪法落实民主法治的方法,确保国家对南海的策略性战术性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会不知不觉地损害中国自身的战略利益。

作为新一代法律人,对于维护领土主权和国家权益我们毫无疑问同样肩负着神圣的使命与历史担当。首先,求学阶段强化和巩固理论知识是必要的,夯实的基本功是卓越法律人的基本前提;其次,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个人的书面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各方面,这些都是成为卓越法律人的重要条件;再次,在实务中要能够坚持做到秉公执法、问心无愧;最后但尤其重要的是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秉承刚正不阿、恪尽职守的职业伦理,这也是作为法律人的基本职业素养。当我们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不管是面对社会时事还是国际社会中国家所面临的摩擦、争端和挑战,都可以尽一份绵薄之力。

一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可是它就像一滴水,当每一滴水如涓涓汇流般汇入大海,也会形成无尽的力量。国家也只有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在有法律根据和遵循道义的基础上维护国家权益,才能真正实现长久发展。个人和国家共同推进,促进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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