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我们即将与大三上学期的学习生涯挥手告别,令人惊喜的是,学院在本学期的最后为我们准备了一顿与公司法有关的知识大餐。2013年1月7日是法学院的冬季小学期,学院为我们大三的学子请来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刘俊海教授,刘教授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为我们介绍了公司法在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刘教授在讲课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十分精彩,实在令人难忘。 在讲课的开始,刘教授开门见山的跟我们介绍了此次授课的几个重点。首先是与投资市场的有关现象和问题;其次,是建立和健全的上市公司的具体措施;再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公司的竞争之道;最后一个重点则是股权文化。在整个讲课过程中,刘教授围绕着这几个重点逐层解析,逐步地带领着我们一起探究公司法的秘密。刘教授的讲课风格很独特,他不仅充分的利用发生在现实中的典型案例来阐释他的观点,而且很好的运用了对比比较的手法来加深同学们对他的观点的印象,比如他在讲投资市场时,就通过对比中国和美国两个类型完全不一样的大国之间投资市场的不同,来说明建立健全的投资市场对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性。刘教授还告诉我们,公司法是经济生活中的根本大法,虽然我国的整个公司法的立法体系已比较完备,但在实践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要想更好的完善我国的经济体系,在立法上,得科学、民主、公开,在执法上,需要规范并运用道德的力量,同时还得加强各种监督体系和充分弘扬诚信建设,建立一个诚信的经济市场,这也是我国现在最欠缺也是最需要的。 刘教授的讲课观点十分新颖独到,充分反映了社会的现实,让我们受益良多,可惜的是时间实在是太短了,太匆忙了,还有很多问题没来得及问,这一天便结束了。 通过此次冬季小学期的听课,让我对公司法有了更加深刻的看法。是的,正如刘教授所说,公司法是经济生活中的根本大法,它与人民的生活都有着这样或那样千丝万缕的联系,完善公司立法,加强监督管理,宣扬诚信文化和股权文化,这不仅是推进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战略需要,也与我们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而这些不都只是上层立法者和执行者的事,更需要所有的社会成员共同努力,所以,让我们一起加油! 10级法学2班:伍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