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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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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固定资产调配划分的通知

关于开展固定资产调配划分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学校开展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已经一年多,所涉及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调配、划分工作,但仍有部分学院资产未划分清楚。为了实现存量资产的合理流动、重组和优化配置,继而充分发挥存量资产的作用,盘活存量资产,最大程度发挥资产在教学科研各项事业发展中的最大效益。现开展拆分单位、部门的固定资产调配、划分工作,特此通知。

一、工作原则

1、固定资产调配、划分的各项工作,以各单位、各部门为主,各相关单位、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共同商处,联合提出调配、划分方案和对应的清单。

2、原则上将仪器设备、家具用具两类固定资产区分为教学、科研、行政办公三种属性,针对性地开展固定资产调配、划分工作。

3、为避免损耗和浪费,原则上固定资产调配、划分尽量减少资产实物搬迁,多做资产数据层面的调整。特别是固定安装在房屋内外的设备(如空调等),一律不搬迁。

4、家具用具类资产,不区分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属性,除极其必要且重要的之外,所有家具用具保留在原场所,原则上一律不做资产实体搬迁调整。

5、教学、科研属性仪器设备类资产,原则上按学科——专业——课程——实验室——个人等从属关系划分,由相关单位商处。确因使用需要不适宜继续存放在原场所的,才进行资产实体搬迁调整。

6、此次调整后,行政办公场所及非教学、科研专用的家具用具等,新购时一律按照“最小单元格安装卡位”和“符合行政办公用房配置标准执行”的原则进行配置。

7、无形资产(历史荣誉、品牌资源、创收来源、科技成果等),按照先后顺序跟随调配划分,属于教师取得成果的跟人走,属于单位的跟学科专业走,暂时不能明晰的共享。

二、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安排专人配合全部工作的具体开展。

2、各相关单位、部门根据工作原则,拟定固定资产调配、划分意向方案和对应的清单,经单位会议充分讨论,相关单位、部门联合签字、盖章后,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同意,并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方可进行资产实体搬迁调整工作。

3、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占有和使用资产的监督、管理。资产使用人和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不得擅自开展资产的转移、搬迁、处置、出租出借等活动,造成资产损失、丢失等情况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4、涉及学科专业优化调整的各相关单位、部门的新设机构正式成立后,按照既定方案,履行完固定资产的交接程序后,开始进入到各类资产实体的搬迁调整工作阶段。力争在8月31日新学期开始前完成。

四、报送、调配时间

1、各单位(部门)于2020年6月29日(星期五)前,将由相关单位签订的调配划分协议和对应清单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994321@hainanu.edu.cn。

2、各相关单位的资产管理员,需根据各相关单位签订的调配划分协议和对应清单,通过学校资产管理系统提交资产划分申请。

3、国有资产管理处收到相关材料后,第一时间根据各相关单位提交的调配划分协议和对应清单,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提交的划分申请进行审核,最终实现资产的调配、划分。

联系人:岳阳、王璇、王瑾

联系电话:6616 786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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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产管理科:66167869实验室管理科:66276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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