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
关于城西校区公有住房调配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解决学校职工在城西校区(文科基础教学部)工作期间住房困难问题,现城西校区有5套腾空公有住房。为更加合理有效的分配,现由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提交申请,学校将根据《海南大学住房分配暂行办法》进行打分分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属于我校在编在岗职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提出申请:
1.职工现工作地在城西校区(文科基础教学部);
(各单位出具证明)
2.职工及其配偶在海口市区均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单位公有住房、人才公寓、廉租房、公租房等,也未购买职工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等);
(夫妻双方均需提供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配偶单位需提供住房福利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各单位于2020年11月27日前将《城西校区公有住房调配申请统计表》(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行政办公楼212室)。
电话:66279049刘老师
三、相关事项
1.城西校区公有住房属于工作临时用房,职工租住公有住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2.根据海口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框架结构房2.8元/㎡/月。物业费由承租人承担,收费标准按该小区物业服务机关规定执行。
3.职工租住公有住房期间,不得申领各类住房租赁补贴。
附件:《城西校区公有住房调配申请统计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