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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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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教职工申请省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的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关于教职工申请省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海南省属事业单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工作规程(试行)》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发放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要求,在省属事业单位就业,经省级职能部门认定的拔尖人才、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全日制硕士、本科毕业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我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的人才,在引进时的实际年龄(周岁)符合申请住房补贴规定的,可按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申请,包括:

(一)2018513日后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才,以2018513日后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为准;

(二)曾在海南工作,2018331日前已离开海南,并于2018513日后重返海南工作的符合条件的人才;

(三)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含)及以后年度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税前)

住房补贴标准为:拔尖人才6万元/年,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6万元/年,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4万元/年,本科毕业生1.8万元/年。

住房补贴最多累计发放36个月,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一个家庭仅可就高申领一份住房补贴

三、申报所需材料

申请人应向学校及一站式服务平台(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hnwt/talent-service提供以下资料:

(一)人才住房补贴初次申报所需材料。

1.人才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高层次人才提供省级职能部门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其他人才提供个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

2.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证(租房)/海南省住房合同备案证明(购房);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务)合同复印件

4.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承诺书(个人承诺书)(附件1

5.海南大学引进人才申领住房补贴个人信息表(附件2)

6.以下情形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

国际人才申请补贴需提供外国人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三选一)

若人才以配偶名义购买或租赁的房屋提出申请,需要提供结婚证。

租房地点与社保缴纳地不一致的情况下,需要提供工作地证明。

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

(二)人才住房补贴续申报所需材料。

1.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承诺书(个人承诺书)(附件1)。

2.个人信息若发生变化需提供变化后的材料。

3.因护照号变更等原因,查询不到缴纳社保记录的,每次续申请需要提交社保证明。

四、申报材料提交

初次申请、续申请资料修改请各位申请人自行在海南政务服务网上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并在每年3月、6月、9月、12月上旬提交申请相应的资料至学院汇总。

各单位/学院经办人初审并收集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电子版+纸质版),按申请人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汇总后提交,PDF电子版资料(文件名:初次申请/续申请+二级单位/学院名称+人数)发送至邮箱:180063@hainanu.edu.cn。纸质版材料收集整理后由所在单位/学院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存档。

地址:行政办公楼二楼212联系人:钱俊联系电话:0898-66264499

五、注意事项

1.为准确快捷的发放补贴,根据省一站式服务平台(海南政务服务网)及学校要求进行申报,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务必认真及时填报后由学院汇总后提交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学校将分批次公示后报送材料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2.住房货币补贴与住房实物保障不重复享受

附件1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承诺书(个人承诺书)

附件2:海南大学引进人才申领住房补贴个人信息表

附件3:海口房屋租赁证办理

附件4:个人线上申报流程(示例)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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