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学校为立足发展历史和办学实际,拟对部分教学单位进行优化调整,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出台《海南大学部分教学单位优化调整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对优化调整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划分调配工作,最大程度发挥资产在教学科研各项事业发展中的最大效益,特此通知。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单位协商为主,主管部门协调为辅的原则。
⑴固定资产划分调配的各项工作,以各相关单位为主,结合实际情况,共同商处,联合提出划分调配方案和对应的人员名单、资产划分调配清单。
⑵存在争议的或未反馈资产所属的,按资产在资产综合管理系统中所属使用人的归属进行划分。
2、坚持分类实施,从属划分的原则。
⑴原则上将仪器设备、家具用具两类固定资产区分为教学、科研、行政办公三种属性,针对性地开展固定资产划分调配工作。
⑵教学、科研属性仪器设备类资产,原则上按学科——专业——课程——实验室——个人等从属关系划分调配,由相关单位商处。
(3)个人使用的办公设备一般随人的归属划分。
(4)确因使用需要不适宜继续存放在原场所的,才进行资产实体搬迁调整。
3、坚持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原则。
⑴为避免损耗和浪费,原则上固定资产划分调配尽量减少资产实物搬迁,多做资产数据层面的调整。特别是固定安装在房屋内外的设备(如空调等),原则上一律不搬迁。
⑵家具用具类资产,不区分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属性,除极其必要且重要的之外,所有家具用具保留在原场所,原则上一律不做资产实体搬迁调整。
⑶图书类资产由相关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⑷无形资产(历史荣誉、品牌资源、创收来源、科技成果等),按照先后顺序跟随划分调配,属于教师取得成果的跟人走,属于单位的跟学科专业走,暂时不能明晰的共享。
4、坚持勤俭节约,标准配置的原则。
调整后,优先使用房间内部资产,如需新购同类资产,严格按照配置标准相关文件进行配置。新进人员可以根据标准配置相应的办公设备、家具。现有人员的办公设备、家具一般使用现有办公设备、家具。不得以学院调整的名义,重复购置新办公设备、家具,更不能超标配置。
二、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推进。
2、各相关单位遵循原则,与有关单位友好协商,拟定固定资产划分调配协议、人员名单和对应资产划分调配清单,经单位专题会议充分研究、讨论,相关单位联合签字、盖章后,报送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按《海南大学部分教学单位优化调整工作方案》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相关单位固定资产实体归属划分。由各相关单位在学校资产管理系统提交资产划分申请后,再进行资产账目的调整。
3、涉及学科专业优化调整的各相关单位的新设机构正式成立后,按照既定协议,履行完固定资产的交接程序。
4、固定资产划分时,做好标记,妥善保管。
5、学校已同意报废资产就地等待实体处置。资产划分时,达到报废条件需报废的,按既定流程申报,自行做好实物的保管。
6、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占有和使用资产的监督、管理。资产使用人和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不得擅自开展资产的转移、搬迁、处置、出租出借等活动,造成资产损失、丢失等情况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四、报送、调配时间
1、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前,将由相关单位签订的划分调配协议、人员名单和对应资产划分调配清单报送学校资产主管部门,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hd66167869@hainanu.edu.cn,纸质版盖章签字后交至行政办公楼208室。
2、各相关单位的资产管理员,需根据各相关单位签订的划分调配协议、人员名单和对应资产划分调配清单,通过学校资产管理系统提交资产划分申请。
3、学校资产主管部门收到相关材料后,根据各相关单位提交的划分调配协议、人员名单和对应资产划分调配清单,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提交的划分申请进行审核,最终实现资产的划分、调配。
4、新成立的单位请于2023年6月13日前,报送资产分管领导、资产管理员名单,以便开展工作。附件2的电子版发至hd66167869@hainan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办公楼208室。
附件:
1、固定资产划分调配协议
2、资产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信息登记表
联系人:王瑾、关万婷、汤继红
联系电话:08986616 7869
资产调配和办学条件保障组(代章)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