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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20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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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示2023年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基金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海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基金申请的通知》(海大实【2021】5号)文件,本着重点支持开放共享率高、教学科研急需、单价在1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原则,根据2022年共享收入及使用机时情况,对通过评审的设备按维修金额的80%、65%及50%给予维修基金支持,不足部分由使用单位自筹。

大型仪器设备实际维修费用总金额高于预算额度的,维修基金资助额度不变;低于预算额度的,维修基金资助额度等于或低于实际额度的支持比例金额。

本次共有24台仪器设备申报维修基金,经仪器管理员申报、学院审批、实设处现场调研及组织专家评审,给予一定比例资助。现公示评审结果(见附件),公示期为:6月26日-6月29日。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若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的形式向我处反映,我处经调查核实后,将取消该设备的维修基金支持。

联系人:符老师,66256281;邮箱:990603@hainan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6月25日

另:报账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无需提供申请表和验收表复印件):

1、自筹维修费用的报销单;

2、维修发票(签字),如是电子发票,要录入到报销单中;

3、维修公司的报价单;

4、《海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验收表》(附件2);

5、如有更换配件,需提交《海南大学物资采购(非固定资产)验收单》;

6维修经费超过3万元,维修合同需经过法律顾问审核,提交《海南大学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呈批表》;

7、《海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





  • 资产管理科:66167869实验室管理科:66276442
  • 技术安全科:66280131设备管理科:66256281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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