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海南大学人事处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海大人〔2022〕20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实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后,2023年2月17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名单报送行政楼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11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组织召开评审会,2023年2月28日前公示评审结果。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审工作,如有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申报人的审评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曲老师66280131
电子邮箱:996247@hainan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