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实〔2022〕17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琼教安〔2022〕50号)要求,为确保2022年暑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安全教育,暑假前务必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特别是重点部位和重大风险源的专项排查,摸排实验室安全隐患,做好各类问题整改工作,有效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
2.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假期期间进出实验室人员审核和管理,无教学和科研实验任务的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实验室,无正当理由的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3.假期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所有人员务必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做好个人防护。离开之前请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4.清点危险物品,落实管控措施。对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化学品、精神麻醉类药品、放射源、生物病原体等,严格执行上锁或上双锁规定,严禁将上述危险物品私自带出实验室;高压气瓶总阀关闭,固定稳妥;各类危险废弃物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妥善保管。
5.保持实验室场所环境卫生,各单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做好实验室通风通气,保障实验室洗手、喷淋设施正常运行。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实验室不要出现废弃物堆积现象。
6.暑假期间需要开展实验,务必经院级单位审核,并填写《海南大学2022年暑假实验室使用情况汇总表》,由各单位汇总后将纸质版于2022年7月1日前统一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211)备案,电子版发送邮箱:990278@hainanu.edu.cn
7.加强安全巡查,安排人员值班,提升安全防范,确保紧急救助。实验场所应有应急电话、责任人联系电话。
如发生消防、危险物品丢失、被盗等意外事件,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66271110(海甸校区)、23301110(儋州校区)、66986110(城西校区)。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66280131
办公室:行政楼211室
附件:海南大学2022年暑假实验室使用情况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