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实〔2021〕33号)
各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琼教安【2021】146号)精神,结合《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寒假及岁末年初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海大办【2021】85号)要求,为扎实做好寒假期间和岁末年初实验室安全工作,全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合国有资产管理处、科学技术发展院(科技处)和分析测试中心,定于2022年1月4日上午9:00开始对我校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工作。本次安全检查采用交叉检查的方式,请各单位按照附表要求安排实验室主任或实验室安全员协助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被检查二级单位的分管领导、实验室主任及相关实验室人员应在现场协助检查,并汇报有关情况。
联系人:侯巨梅办公电话:66280131手机:15246063762
附表:实验室检查具体事宜安排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