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实〔2021〕32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寒假及岁末年初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海大办〔2021〕85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元旦、寒假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现将各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元旦和寒假前务必分别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特别是重点部位和重大风险源的专项排查,摸排实验室安全隐患,做好各类问题整改工作,有效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
2.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假期期间进出实验室人员审核和管理,无教学和科研实验任务的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实验室,无正当理由的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3.假期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所有人员务必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做好个人防护。离开之前请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4.清点危险物品,落实管控措施。对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化学品、精神麻醉类药品、放射源、生物病原体等,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所有危化品(含气体)库存信息录入化学品耗材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并将生成的二维码张贴在化学品包装瓶外合适位置;高压气瓶总阀关闭,固定稳妥;各类危险废弃物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妥善保管。
5.保持实验场所环境卫生,各单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做好实验室通风通气,保障实验室洗手、喷淋设施正常运行。开展实验室环境卫生整治和清洁消杀,加大健康知识科普宣传。
6.寒假假期需要开展实验,务必经实验室分管领导、实验室主任或导师同意,并填写《海南大学2022年寒假实验室使用情况汇总表》,由各单位汇总后将纸质版于2022年1月12日前统一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215)备案,电子版发送邮箱:990278@hainanu.edu.cn
7.加强安全巡查,安排人员值班,提升安全防范,确保紧急救助。实验场所应有应急电话、责任人联系电话。
如发生消防、危险物品丢失、被盗等意外事件,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66271110(海甸校区)、23301110(儋州校区)、66986110(城西校区)。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66280131,13648605228
办公室:行政楼215室
附件:海南大学2022年寒假实验室使用情况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