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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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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全面检查工作的通知

(海大实〔202129号)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实验安全工作的相关部署,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宣贯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

一、工作任务

1. 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11月25日前)

各院级单位要对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室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暂存库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无死角排查和整改工作。

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要求,对危化品和气瓶管理、用电安全及场所环境、特种设备使用、实验室危废处置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对检查出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落实整改,确保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报送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

2.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 (11月20日前)

逐级签订2022年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单位、教师、学生),11月20日前报送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相关材料,责任书原件学院存档。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11月30日前)

严格落实校级安全准入,未通过考核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核查学生安全准入情况,组织实验室师生参加安全教育,配齐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尤其是针对实验室内危化品及气瓶种类特点及危害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演练。

11月30日前提供教育培训(现场照片)、安全准入、应急演练(现场照片)、应急预案相关材料。

4.开展危险化学品及气瓶专项检查(11月15日前)

对危险化学品、气瓶的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周期流程开展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关注气瓶、金属粉末、粉尘等危险源,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开展危险化学品及气瓶盘点(11月30日前)

全面清查危化品存量,更新危化品台账;全面核查气瓶使用情况。11月30日前将所有危化品(含气体)库存信息录入化学品耗材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并将生成的二维码张贴在化学品包装瓶外合适位置。12月1日后,学校检查中发现有化学品未及时张贴二维码标签的,将暂停实验室危化品、气瓶等购买资格。

二、工作要求

请各实验室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及气瓶等各种危险源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处置,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66280131

邮 箱:990278@hainanu.edu.cn

地 址:行政楼211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1月3日

  • 资产管理科:66167869实验室管理科:66276442
  • 技术安全科:66280131设备管理科:66256281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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