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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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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实验室防汛防风的温馨提示

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防风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琼防字〔202114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台风“康森”防范工作》温馨提示如下:

一是加强实验室人员安全工作,天气恶劣情况下,暂停实验室一切活动;

二是做好实验室应急预案,并根据应急预案及时响应;

三是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排查门窗、水电、下水管道、墙面漏水渗水情况;

四是做好实验室危化品和危废管理工作,尤其是地势较低的一楼实验室,确保实验室化学品安全;

五是做好贵重精密仪器防汛防风工作,确保设备安然无恙。

请各相关单位部门高度重视,确保台风期间实验室人、物安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910

  • 资产管理科:66167869实验室管理科:66276442
  • 技术安全科:66280131设备管理科:66256281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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