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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启用海南大学试剂耗材综合管理平台的通知

海大实〔2020〕30号)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我校试剂耗材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实验安全,提高各类经费使用透明度和执行进度,更好地服务教学科研,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建设海南大学试剂耗材管理平台。

平台集网上采购、购买审批、台账管理、废液回收、线上支付、统一结算等功能为一体,所有教职工均可通过项目经费卡直接在平台购买试剂材料类物资,并记录安全台账。

系统自动记录实验室购买试剂耗材的种类、数量、使用存放地点、销售公司等信息,做到购买过程可追溯;购买使用人员通过系统记录所购化学品的电子使用台账、废旧试剂回收台账等,实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做到化学品使用、回收全程可追溯。

为此,学校拟计划202010月开始启用海南大学试剂耗材综合管理平台,平台启用后,学校将按照以下新的要求进行试剂耗材的购买、使用回收和报账管理。

1试剂耗材的购买。购买非管制类化学品、生物试剂、材料耗材,用户登陆平台购买,经过供应商确认完成购买,购买后教师确认收货,付款前验收人验收。国家管制的剧毒品、爆炸品实验室内禁止购买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只能在平台指定的供应商处购买,需要学院、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审批完成,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到禁毒办备案后,再进行购买。易制爆、麻醉品、精神类管制化学品也只能在平台指定的供应商处购买,需购买人提供使用说明,经学院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后,进行购买。

实验室所需试剂耗材原则上要在管理平台上购买,特殊情况下不能在管理平台上购买的,购买前需要填写自购申请单,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批准后方能购买。

考虑到实验室安全问题,学生不允许直接购买试剂耗材,教师可通过平台授权学生购买,但是平台记录的负责人为教师,教师需要针对学生购买的产品负所有责任。

2化学品的使用、存放与回收。实验人员在使用试剂耗材使用过程中要及时登录平台填写电子使用台帐,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普通试剂材料记录一名使用人,国家管制的化学品必需登记两名使用人,并严格执行“五双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还应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验室化学品的使用与存放符合《海南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用完的化学品废物需要使用人在化学品管理平台上提出回收申请,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后再进行实际的回收处置。

3化学品的报账。平台购置的试剂耗材,教师不需要进行报账业务,所有报账等相关工作由实验室与设备处与财务处联合完成。教师自购的试剂耗材,需要在平台进行备案登记,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后,凭发票、平台打印的二维码加密清单到财务处自行报账。

4安全责任。实验室主任或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的责任人,对海南大学试剂耗材综合管理平台的使用和本实验室化学品的购买、使用、回收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5供应商准入与退出。平台价格自由开放,公平竞争,根据全国大部分“双一流”高校经验,广泛邀请供应商入驻,平台不限制供应商的数量。供应商的资质每年要进行一次重新审核,资质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会被强制退出管理平台。不愿进入管理平台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允许在学校内销售化学品,如果实验室确实需要在未入网供应商处购买化学品,学校也需要对公司资质进行审核,资质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严禁在校内销售。

具体入驻方式拟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实现:

1.海南大学邀请部分高校广泛使用且规模较大的国内外生产供应商入驻我校。

2.各院级单位可通过写推荐函的方式推荐供应商。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邀请校内专家教师召开专家论证会,集中讨论各单位推荐供应商的入驻资格。(院级单位推荐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另发通知)

3.具有资质且有海南大学各类试剂材料业务的供应商可直接与我校联系申请加入。

考虑海南大学的地域特点,为了解决商品质量、运输安全、供货周期及服务响应等问题,首批拟邀请在海南有代理商的供应商入驻。

管制类化学品因公安、安监等部门要求严格,拟直接邀请三家本地具备管制类化学品销售资质并在上级部门备案的供应商直接入驻。



海南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718


联 系 人: 王华明(18976049378)、侯巨梅(15246063762)、刘艳凤(13876079115

办公电话:66280131

联系邮箱:whm990387@hainan.edu.cn


  • 资产管理科:66167869实验室管理科:66276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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