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推动实验室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根据《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21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海大办﹝2021﹞8号)要求,2月24日,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合教务处、科技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组成的检查组分别对农科楼、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李运强楼、研发楼、海洋楼、老农学楼、基础实验楼和分析测试中心等实验室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是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及危化品管理情况,检查组先后到热带作物学院、生态与环境学院、植物保护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与药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等院级单位实验室,实地检查了各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气体钢瓶、废弃物排放、生物安全、冰箱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实验人员保障及防护等管理情况。
检查中发现,各学院(单位)通过前期严格自查和整改工作,大部分实验室安全隐患逐渐减少,实验室安全状况整体较好。各学院(单位)都能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大部分学院结合实验室特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实验室各项工作。但仍发现个别实验室还存在危险化学品未规范放置、大型仪器无操作规程、气体钢瓶未固定等问题。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记录,并与相关负责人和实验室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提出了限期整改的意见和要求。
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单位)表示认真对待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对安全隐患立整立改,及时排除隐患,全面加强实验室标准化管理和安全工作,并形成常态工作机制,防范事故发生,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校园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