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海南大学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书院: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2〕28号)要求,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现启动2022年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学校将落实新发展理念,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 ”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领域支持项目两类。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5人。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6人。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此类项目不限学生参与人数。
(二)项目类别
1.一般项目:按每年惯例申报的“国创计划”项目,推荐数量不超过学校省级项目数量的1/3,省级项目数量通过遴选产生,不超过校级项目的1/3,推荐国家级、省级、校级的项目不能重复。
2.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依据教育部推荐要求和海南省上一年度“国创计划”立项情况,我校可推荐申报2项,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优先评审并推荐上报,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数含在我校推荐的“拟推荐国家级”项目总数中。
三、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大创项目的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允许学生跨校组建团队,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承担。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二)大创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曾指导学生获得“互联网+”“挑战杯”国家级奖项。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2人,每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鼓励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第二指导教师,加强校企合作。项目指导教师要求科研能力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能认真履行指导职责。
(三)各类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前期基础,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技术可行性。
(四)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为1年,项目负责人要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五)项目一旦确定立项将不得无故退出和终止,否则取消今后申报资格。
(六)项目一经立项,需报名下一年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七)学校将大力支持:
1.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储备项目;
2.与教师科研成果相关的项目;
3.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团队的自主创新项目;
4.基于前期有创新成果或具有创业效果的项目。
四、项目管理
(一)学院依托成立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大创项目的经费、实施和管理,组织本学科相关专家教授做好本院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题、评优等环节的监控和评审工作(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是项目的承担单位)。书院做好发动项目工作,并配合学院参与项目评选。
(二)经学院审核和评审后的大创项目(淘汰率10%)即为校级大创项目,同时学院务必要做好项目排名。教务处将会同科学技术发展院(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等部门组织相关领域的校内外专家对学院提交的排名前1/3的校级项目进行评审,从中遴选国家级项目与省级项目,其中省级项目数量不超过校级的1/3,国家级项目数量不超过省级的1/3,并确定出创业实践类项目,立项项目在校园网上公示5天且无异议后上报海南省教育厅。
(三)学院务必严格把关项目的审核监督工作,对大创项目的立项及结题质量负责,不盲目追求立项数量。学院评审时应客观公正、严格要求。学校将对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题等过程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的学院,将削减次年大创项目立项比例。
(四)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由学院具体管理,创业实践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五、经费支持
国家级、省级项目项目支持经费主要由省教育厅下拨专项经费与学校下拨启动经费所构成。校级项目不在省拨和校拨经费资助范围之列,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资助。
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院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留管理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
六、申报程序
(一)2022年6月18日前,学生项目负责人与指导教师联系,自行组织研究团队,认真填写《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海南大学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3)并将其提交至负责人所在学院,并将纸质版提交至负责人所在学院,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的负责创新创业部门的邮箱。
(二)2022年6月20日前,各学院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大创项目进行评审,按照成绩排名并填写《2022年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4)。学院评审排名前1/3的校级项目(四舍五入)申报书一式5份、剩余项目(含淘汰的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wcsjk@hainanu.edu.cn。
(三)2022年6月25日前,学校将汇总学院评审合格项目进行校级立项名单公示。同时组织专家评审,确立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并上报海南省教育厅备案。
七、其他学校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盗用他人项目,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回资助经费,情节严重者按照校纪校规处理。
联系人:李攀(老师)联系电话:66293251
张娱(学生)联系电话:15799066512
附件:
1.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
2.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海南大学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
4.2022年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