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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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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海南大学期中考试工作方案(试行)》(海大教〔2023〕86号),我校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普通本科生期中考试定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5日进行为保证期中考试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所有修读公共数学类、公共物理类、公共化学类、公共生物类、大学英语等理论课程的学生。

二、考试时间

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5日,考试时长 60 分钟/场次。

具体考试场次安排如下:

日期

场次1

场次2

场次3

场次4

11月13日

08:00-09:00

10:00-11:00

15:00-16:00

17:00-18:00

11月14日

08:00-09:00

10:00-11:00

15:00-16:00

17:00-18:00

11月15日

08:00-09:00

10:00-11:00


学生可通过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查询具体考试安排,参加考试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护照)进入考场。

三、巡考及监考

监考老师可以在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中查询监考任务,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院教务办联系。监考老师应严格按照“海南大学校内课程考试监考操作流程”进行监考;巡视员应严格按照“期中考试巡视工作要求”进行巡视。

四、成绩计分

考生违纪、无故缺考,成绩以零分计。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需提前三天向任课教师提供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成绩按期末考试成绩计。

期中考试成绩将作为总评成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总评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评成绩 = 期末考试*50% + 期中考试*20% + 平时成绩*30%。

五、成绩录入

1.课程期中考试成绩录入关闭时间:2023年11月22日23:59:59。

2.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考核的成绩评定,并及时录入学校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总评成绩按百分制整数记分,检查无误后提交。对不按时提交、报送成绩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教务处

2023年11月02日


海南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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