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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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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通选课开课课程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海南大学2021级本科培养方案》组织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通选课开课课程,申报时间为20221024日—116日,本次为普通面授课程申报,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课源。现将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申报条件

申报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讲授课程与本人专业教育背景一致或有相关行业资质。公共艺术、心理辅导、救护救生、安全教育、就业及创业、技法等课程的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原则

(一)为了学生能够深入了解自由贸易港相关知识,请相关专业教师积极申报自贸港行业知识系列课程(隶属科学精神与职业素养类通识课)。

(二)为了提高学生文化艺术素养,提升学生审美能力,请相关专业教师积极开设申报公共艺术类通识课程。

三、可申报门数及课程容量说明

(一)每位教师可申请开设教学班总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二)理论课程教学班的基本人数为90人,原则上不超过120人;技法类课程教学班的基本人数为30人,最高人数可根据教学条件确定。

(三)开课申请完成后,学校将根据往年的选课数据、教学场地以及申请开课教师教学任务等情况确定教学班的实际容量。

(四)《2021级本科培养方案》要求公共艺术类通识课程至少修读2学分、科学精神与职业素养类通识课程至少修读2学分,教师申请课程请选择以上两类课程申报。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开设通识通选课程的教师,根据“通识通选课开课申请流程”(见附件1)完成网上申请。同时,填写“海南大学通识通选课程开课申请审批表” (见附件2),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将纸质材料交教务处综合培养科。

(二)申请开设新的通识通选课程的任课教师按要求填写“海南大学通识通选课程开课申请审批表”及“通识通选课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3),于116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教务处综合培养科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

五、申报课程审核

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新申报的通识通选课程进行审核,以确保通识通选课程的质量,审核结果通过海南大学教务处主页发布。

六、其他说明

通识通选课不统一订购教材,实行教师推荐,学生自愿采购。任课教师不得擅自销售教材或参考资料,如有违反按《海南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蒙老师,联系电话:66262267,地址:办公楼108室,邮箱:180222@hainanu.edu.cn

附件:1.通识通选课申请开课流程

2.海南大学通识通选课开课申请审批表

3.通识通选课课程教学大纲

教 务 处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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